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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17年暑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7-06-16 点击数: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按照学生处网站上的相关通知,下载申请材料,返乡准备,开学后将申请材料交于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处(学研C519)。续贷的学生请开学后等候学院通知参加续贷面签。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

2、学生本人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说明及贷款申请书(手写);

3、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乡一级以上(含)的民政部门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红章上必须要有“民政”字样,“人民政府”的除外);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复印件(户口本要本人的页面);

6、父母签字的委托授权书(见附件);

7、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同意书。

二、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归档工作

2017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银行面签时间为615-71日,经与中国银行、学校档案馆沟通,学生还款协议银行于73日前返给学校,学校将还款协议每人两份统一返给学院,请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将其中一份返至学生手中,另一份按照毕业生归档通知一同归入档案馆(注:还款协议夹在《毕业生登记表》中,不可单独放置)。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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